2009/03/24

美博客建议谷歌学习苹果平衡技术与审美

  谷歌首席视觉设计师道格·鲍曼(Doug Bowman)宣布离职的消息令人同情。在他的离职博文中,鲍曼像其他所有顶尖设计师一样,简短写下了如下一句:“我不会怀念一种由数据决定生死的设计哲学。”文中,他谈到了在谷歌数据用来决定用色多少、像素宽度等等,还有品牌经理头发刘海的长度?最后一点是我杜撰的,但我相信今后有可能发生。

  我当然知道我们都应该步向理性主义大道,让科学驾驭一切。但的确(至少)有一家公司业已证明,工程技术与所谓的“审美”是可以合二为一的。这家公司就是苹果。

  试想,如果苹果是一家完全以数据为王的公司,那么它的产品还会是现在这样?它的产品还会像现在这样热销?

  我不会去想着试图比较苹果和谷歌在技术质量、员工能力、甚至员工服装审美能力方面有何异同,尽管我对此尚存疑虑。但有谁又会对苹果员工是运用直觉来判断对错产生质疑呢?

  有些人会说“我认为”,“我感觉”之类的话语,而不是“数据告诉我。”尽管我知道这会让某些人恼火,但苹果业已证明,人们应为成为“审美世界”的一部分而付出更多。

  事实上,人类是有情感的,我们会时而压抑、时而发怒,这使得我们缺乏理性、矛盾对立、反复无常,当然,有时也可能心平如水。

  苹果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它深深懂得技术必须承认人类的非理性和情绪性及其带来的风险和主观性。

  苹果设法让上述认识付诸实施。也许谷歌也是这样的,但只要谷歌对它自己的审美力多点自信,而不是下意识地将数据播撒于公司的方方面面。

  我怀疑谷歌在成立之初也不是如此依赖数据。试想,如果谷歌以前一直采用现在的研究方法,那它怎么会一路顺利走来呢?例如,当年谷歌这个名字就不是通过数据得来的。

  我主观感觉谷歌应该一直叫做“查这个(SearchThis)”或者是“找到了(Find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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